驻英国使馆发言人答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十问(三)
2021/12/06

问:中国的民主政治具体有哪些制度程序?

答:当今中国,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共同构成完整严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贯穿政治生活全过程。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始终贯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中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宪法还对全国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组成、任期、职权、常设机构等各个方面和环节作出详细制度安排。这使人民代表大会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在各个环节上体现人民当家作主,为其他制度的建立奠定了根本政治制度基础,规定了明确方向。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通过民主协商会、双周协商座谈会等方式进行民主协商,使民主党派参与国家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参与国家重大政治问题和国家机构领导人选的协商,全过程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并对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下的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开创了独具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和协商民主道路。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七种协商渠道,极大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是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的重要一环。在团结统一的前提下,在确保国家法律和政令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地方行使自治权,给予自治地方特殊支持,解决好自治地方特殊问题。民族区域自治是该区域所有民族共同的自治,是建立在民族平等基础上的民主团结的自治。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基层民主的主要形式。这一制度保障了人民群众,通过以村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农村村民自治、以城市居民委员会为组织形态的城市居民自治、以职工代表大会为组织依托的企事业单位职工自治等多种形式,直接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各类管理和决策,并在此过程中具有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充分表达合理诉求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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