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英国使馆发言人答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十问(五)
2021/12/06

问: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如何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人大坚持党的领导同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完全一致,始终贯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立法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两项重要职权。

中国不断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

人大代表选举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中国宪法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实行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的原则。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同时要接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人大立法工作代表人民利益。牢牢把握公平、公正原则,追求既充分体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又统筹兼顾不同方面群众具体利益。人大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对立法计划和法律草案的意见建议,人大代表直接参加行使国家立法权,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不断拓展,包括设立发挥了民意“直通车”重要作用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完善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工作机制。

人大监督工作体现人民意志。紧扣人民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依法开展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监督方式包括执法检查、听取审议相关工作报告、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不断创新完善监督方式方法,扩大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例如召开基层群众座谈会,将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等。

中国将坚持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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